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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院党委书记张国栋2014年党课教材

来源: 日期:2014年07月16日 15:58 人气:

灭蝇除害正医风

——海南省医疗卫生系统8起违纪违法案件剖析

  看病难、看病贵是当前群众关注的一个焦点问题。  

  一个不争的事实是,医疗卫生系统工作人员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呈多发上升趋势,严重扰乱正常的市场秩序和医药卫生管理秩序,破坏医患关系,社会反响强烈。  

  小吏不廉,无以治民,则风俗必坏。  

  纠正医疗卫生系统不正之风,必须灭蝇除害,以儆效尤。  

2013年,海南省纪检监察机关通过深挖细查,连续查办了该省医疗卫生系统8起套取医保资金、贪污受贿、收受“红包”、商业回扣的违纪违法案件。  

  海南省纪委、监察厅在严厉惩治极少数腐败分子的同时,开展廉洁从业警示教育和“红包”、商业回扣清退活动,宽严相济,教育挽救了一大批医务人员,有效遏制了该省医疗卫生系统的行业不正之风。  

  雷霆之击方能标本兼治  

  海南省安宁医院,各项软硬件条件都不错,本应将医院的精力放在努力提高为病人治疗病痛的水平上。可谁知,这家医院伸向病人救命钱的“黑手”才真是一点也不含糊。  

  调查人员发现,该医院8个临床科室、门诊部、医保办以及财务科等联手套取医保资金,大量收治挂床住院病人,形成一个利益链条。4年间,该院通过虚开医嘱、虚开检查项目、虚列住院病人2962人次,套取医保资金2414万元。如该院某科室共有86张病床,2011年该科住院病人最多时达到225人,是病床数的2.6倍。  

  而身为医疗卫生专家、一院之长的符某不仅纵容支持套取医保资金的犯罪行为,而且在医疗器械和药品购销、工程建设、组织人事安排等工作中大肆收受贿赂,仅人民币就达397万元。  

2013年4月,海南省纪委、监察厅对符某诈骗公私财物及受贿问题进行立案检查。8月,符某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海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马勇霞强调,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直接侵害群众切身利益,如果得不到有效惩治,就会丧失人民群众对党的信任和支持。海南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关注点作为办案工作的着力点,以雷霆万钧之势,严肃查处涉及该案的腐败分子和腐败行为。  

  由于失职渎职、贪污受贿等问题,海南省卫生厅中医处原处长黄某、计财处原调研员陈某,海口市妇幼保健院原院长邢某等3名严重违纪人员被分别立案查处。  

  因以权谋私、收受贿赂等问题,海口市美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陈某、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院长吴某分别被立案查处。  

  经过医保资金专项审查,2所医院打着促进发展旗号套取医保资金的问题暴露无遗:东方市八所港区卫生院套取医保资金83万余元,该院院长等7人于2013年6月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中建农场医院套取医保资金47万余元,该院院长于同年8月被省农垦总局纪委立案调查。  

  随着调查的深入,一些医疗机构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腐败现象逐渐露出了狐狸尾巴。办案人员发现,在药品、医疗器械、耗材供应商所谓“潜规则”的侵蚀下,收受“红包”、商业回扣的行为令人震惊。由于药品、耗材采购具有长期性和重复性,一些人收受商业回扣时间跨度长、次数多。某医院总务科科长在3年间分9次收受一名老板的回扣共计10万元,某医院检验科主任在3年间分18次收受一名老板的回扣共计15万元。  

  为打击极少数、教育挽救大多数,海南省纪委、监察厅会同省卫生厅及时召开廉洁从业治理商业回扣动员大会,在全省医疗卫生系统开展收受“红包”、商业回扣清退工作,要求有关人员在规定期限内主动上缴“红包”、清退商业回扣。在此过程中,共有2055人次向省纪委廉政账户上缴1261.5万元。有4名违纪数额较大、在规定期限内不主动清退、经核实谈话仍拒不改正错误的医务人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蝇生于腐而风起于微  

  “由于我在生活中放松了政治理论学习,放松了思想和职业道德防线,放松了廉洁自律的自觉性,放松了对党纪国法的学习,导致自己迷失了人生的方向。”符某在接受调查时说。  

  在海南省这次查办的8个案件中,涉案人员普遍文化程度较高,有的是医院的主要领导或部门负责人,有的是行业的专家骨干,他们在医疗领域颇有建树,多次受到各级奖励。但由于医疗系统具有自身特殊性,重业务、轻法纪的问题比较普遍,一些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淡薄,对违规与违法、罪与非罪的界线认识不清。  

  有的涉案人员明知套取医保资金是一种违纪违法行为,依然置若罔闻,以身试法。更有少数人在案发后以为可凭借自己的地位、身份、金钱逃避法律制裁,如符某认为金钱是万能的,得知纪委正在调查自己时,不惜以行贿的手段拉拢腐蚀办案人员。甚至有某医院院长在案发后宣称要花钱“摆平”司法机关。  

  不正之风,起于毫末。邢某供认,在医疗器械、医疗耗材等采购活动中收回扣、“好处费”、“提成费”,开始也是心里打鼓,但时间长了,认为是人之常情,到后来想拒绝都难了。“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廉政根底疏松,防线不牢,极易引发职务犯罪。  

  还有人心存侥幸,认为“这是‘秘密行动’,不会有人知道”。黄某谈道:“收钱时心理是矛盾的,总怕哪天被抓,可又存着侥幸,认为出不了什么大事。”还有些涉案人员认为整个医疗卫生行业风气就是这样,自己收,别人也收,被发现了也是“法不责众”。  

  从这8个案件中暴露出监督缺位的问题比较严重。据办案人员介绍,涉案单位都有比较完善的业务工作规章制度,但监督机制普遍薄弱,责任不明确、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突出,导致涉案人员权钱交易,走上犯罪道路。安宁医院内部监督机制不健全,疏于对医院领导管理监督,虽然也有干部职工对套取医保资金提出过质疑,但在医院领导带头违纪违法的情况下,监督机制形同虚设。  

  “医疗卫生体制尚不完善。”谈起这8起案例,海南省卫生厅有关领导坦承,当前医疗卫生管理机制不完善,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及调控手段不健全在某种程度上直接诱发了医疗卫生系统职务犯罪的发生。其中,“医药合一、以药养医”体制使得医院的营利性目标急剧膨胀,医院的医疗价值无法体现,药品销售成了医院科室及相关人员营利的主渠道。  

  以整改实效取信于民  

  “真是震撼到灵魂深处!他们的思想和行为中就有我的影子,如果不警醒整改,明天被抓的可能就是我!”海南省卫生厅干部刘洪高在自我剖析材料中郑重写下:“廉洁自律,警钟长鸣。”  

2013年6月,海南省纪委、监察厅协同省卫生厅在全省医疗卫生系统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行风集中整治活动。  

  强化教育,提高医务工作者的政治素质和法纪意识。结合查办的典型案件,通过以案说法开展警示教育,增强医务人员的宗旨观念,提高其抵制各种腐朽思想诱惑的能力,构筑牢固的思想防线。  

  分批组织医疗卫生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参观海南省警示教育基地。一名医生在留言簿中写道:“理想信念就像定海神针,一旦倾斜,就会让我们丧失医者的起码道德,放弃廉洁从业的职业操守。”  

  海南省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医保部门行动起来,认真查找医院体制运转、日常管理、人事薪酬制度、医院补偿制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漏洞,针对容易产生腐败的重点环节、岗位,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和有效预防腐败的机制,为全面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打好基础。  

  必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省卫生厅制定和完善了规范医疗器械招投标、年度审计、一岗双责、医务公开、定期对“一把手”廉政谈话等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整改制度措施。  

  “对容易诱发受贿腐败的部位和环节,权力要适当分解,变个人说了算为集体决策,避免个人专权,使掌握权力的人,只有正确行使权力的职责,没有滥用权力的条件。”海南省预防腐败局的相关负责人表示,行政主管部门与上级监督部门要加强对医疗器械购销渠道及各个环节运行情况的适时跟踪监督,确保监督不流于形式。  

  “案件的查处和通报很及时。唯有动真碰硬,违者必究,在社会形成‘老虎’、‘苍蝇’一起打的共识,让干部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惩治腐败的坚定决心,看到实实在在的成效,才能遏制医疗卫生系统腐败蔓延的势头!”海南省监察厅相关负责人表示。

(2014年2月14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案例分析:温州查办卫生系统

高管23人采购多高发腐败

今年3月以来,浙江省温州市检察机关查办医疗卫生系统高管23人。绊倒这些人的不外乎这么几件事:用药,买设备,招投标,建大楼――

医院高管的“生财之道”

11月1日,浙江省温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原院长姜存积涉嫌受贿一案在温州市瓯海区法院宣判。检察机关指控姜存积受贿人民币67.7万元、美元1.7万元的犯罪事实成立,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姜存积有期徒刑八年,并处没收财产8万元。

据温州市检察院透露,姜存积已是温州市今年第4个因受贿获刑的医院院长,另有6名医疗卫生高管已被起诉。

一份调查统计显示,今年3月以来,温州市检察机关已立案查处医疗系统贿赂案件35件38人,查办医疗卫生系统高管23人,其中,处级干部9人,科级干部12人――


王瑞听:苍南县第三人民医院原副院长,因受贿罪于9月8日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

甘世旭:洞头县人民医院原院长,因受贿罪于9月29日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邱克新:洞头县卫生局原副局长,因受贿罪于9月21日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金球:乐清市人民医院检验科原主任,因受贿罪于9月2日被提起公诉。

尚定昆:乐清市第二人民医院检验科原科长,因受贿罪于9月2日被提起公诉。

林垂铭:温州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基建科原科长,因受贿罪于9月15日被提起公诉。

程世虎:平阳县中医院原副院长,因受贿罪于10月22日被提起公诉。

徐伟东:泰顺县雅阳卫生监督所原所长,因贪污罪于10月22日被提起公诉。

……

四大环节多发犯罪

调查显示,药品采购、设备采购、医疗器械招投标、医院基建工程是这批医疗腐败发案的集中区。

一、用药,“药倒”了医院院长

 2004年至2010年,甘世旭在担任洞头县人民医院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药品代理人员郭某和医疗仪器公司业务员张某等人谋取利益,在医院进药和医疗仪器招投标过程中给予帮忙和关照,收受现金46.7万元。

医药公司的二级代理商郭某说,他给甘世旭送钱,正是看中了甘对药品采购的“生杀大权”,从2007年8月至今年3月,他多次给甘送现金,每次最少4000元,最多2万元。

郭某说,每次送钱也没说是为什么,甘世旭也不太问,两人之间早已配合默契。

二、买设备,“照”出了采购猫腻

2005年7月,温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需要采购一台磁共振设备,杭州某医疗设备公司的销售代表贾某找到了该院党委书记姜存积。一番“交流”之后,在设备招标评标的前一天,姜存积将标底透露给了贾某。

“知恩图报”的贾某随即“进贡”给姜存积1.7万美元。

在医院洁净工程对外招标、采购螺旋CT机等项目中,姜存积也为多家企业中标提供帮助,于是,60多万现金“源源”而来。

法院审理查明,2005年至2009年,姜存积利用职务便利,在医院洁净工程对外招标、病房大楼装饰工程对外招标、采购设备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分别收受贾某、周某、李某、朱某所送现金共计人民币67.7万元、美元1.7万元。

买设备买出问题的,远不是姜存积一个。温州市精神病医院原副院长朱某和温州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乳腺外科病区原主任陈某,也都在采购设备过程中,接受了大笔贿赂。

三、招标,吃饱了回扣,栽了跟头

几年前的一场交通事故,让杭州万太医疗设备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仲亮结识了时任乐清市人民医院检验科主任的金球。2007年,金球得知医院要采购一台全自动免疫发光仪后,主动将此信息告知仲亮。仲亮与该公司总经理金建英商量后决定,为做成这笔业务将给予金球该仪器所使用试剂总业务量的8%作为回扣。

 随后,作为采购方代表人的金球,为仲亮公司量身定做了一个技术参数要求,并在评标时,作为使用单位代表在发言时极力推荐雅培产品。从推荐万太公司参加投标,到利用自身职务之便为万太公司量身定做技术参数要求,乃至最后的投票,在金球的一条龙“服务”下,万太公司最终如愿以偿地中标。

中标后,万太公司送给被告人金球试剂回扣款共计20.5万元人民币和4条中华香烟。

同样抵不住万太公司回扣攻势的,还有乐清市第二人民医院的检验科科长尚定昆。自2007年农历年底至2010年1月,尚定昆收受万太公司所送好处费共计人民币6.3万元。

四、建大楼,大楼造起来,基建科长倒下去

2007年,温州医学院附一医院在建综合楼。郑某为了使自己的企业中标,通过医疗设备销售商找到该院基建科科长林垂铭,允诺给两人240万元巨款作为好处费。至案发,郑某已经陆续支付给陈建民165万元,林垂铭从中分得100万元。

去年,附一医院新院迁建,林垂铭“发财”的机会又来了。他让朋友梁红光出面,与北京一家公司的蔡某商定,如果林“帮助”北京公司中标,公司要支付给林垂铭、梁红光150万元作为“提成”。近日,林垂铭因涉嫌受贿397.2万元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同案被起诉的还有陈建民、梁红光。

三种原因导致医疗腐败高发

原来看似公平公正的招投标,却是可以被人为操纵的。正如金球和尚定昆所说,医院向社会公开招投标医疗器械时,他们在采购科室所需的有关器械和耗材试剂等方面有建议权和选择权。制度的漏洞以及监管的缺失,使得检验科的主任和科长能够随心所欲地左右投标结果。

办案检察官指出,医疗卫生系统职务犯罪案件中暴露出医院在工程发包、设备、药品采购环节缺乏竞争透明度,财务开支随意性大,缺乏严格的内部审批手续等医院内部管理及制度的诸多问题,是导致医疗腐败的主要原因。

此外,医疗卫生系统实行的院长、局长负责制,权力过分集中,容易形成独裁专断而产生腐败。这批医疗腐败案件涉案人员中,有4位是医院院长,3位是副院长,其余大多担任医院基建科、药剂科、检验科科长、主任等职,他们掌握着全院药品、器械采购的管理权和支配权。监督机制的缺失,给一些不法药品器械销售商提供了行贿渠道。

检察官分析,落马的医疗高管都抱有四种扭曲心态:一是攀比导致的失衡心态;二是你捞我也捞的从众心态;三是自以为有功的补偿心理;四是蒙混过关的侥幸心理。

检察机关支招预防医疗腐败

据了解,针对医疗系统职务犯罪高发现象,近期温州市检察机关将以医疗卫生行业作为重点部门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联合温州市卫生局出台《关于在全市医疗卫生系统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实施意见》,并成立职务犯罪预防领导小组;

――联合温州市卫生局,以姜存积、程世虎等人受贿案为基础,选取医疗系统易发案岗位、环节和对象,以案说法,逐个剖析发案原因,澄清法律认识误区,提出防范对策。用反面典型告诫医务人员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

――帮助医院建立健全基建或装修工程及药品、医疗器械采购等管理机制。同时,各单位成立招投标采购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降低人为控制因素,实行阳光操作,防止“一言堂”及暗箱操作问题发生;

――制定新药引进管理规定、采购药品器械付款办法,消除新药引进个别人说了算的情况,杜绝采购付款中高管人员与推销商的直接接触,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

――加强预防职务犯罪信息系统建设,建立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及时掌握有关信息和动态,与监察、审计、工商等部门联手监督,实行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发出检察建议书、案后回访等形式提出建议,共同构筑职务犯罪预防网络。

根治医疗卫生领域腐败需要

切实执行监管制度

  受各种因素的影响,一个时期以来,我国医疗卫生机构较为普遍地存在重经济效益和医疗技术、轻医德医风的现象,部分医务人员医德差、收受红包回扣、过度检查治疗,不但严重影响卫生行业形象,而且导致医患关系紧张,成为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的突出社会矛盾之一

  关注理由

  近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2012中国反腐倡廉建设报告》,在有关医疗系统反腐倡廉的专项报告中指出,卫生系统腐败问题成因复杂,要进一步加强卫生系统惩防体系建设,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铲除腐败问题滋生蔓延的土壤。

  据悉,蓝皮书所收录的报告,源自近一年来课题组对东西南北中10余个省、市、自治区的实地调研和问卷调查。在医疗腐败深受社会关注的当下,报告所提的问题和给出的对策值得有关部门重视和考虑。

  □视点关注

  卫生事业关系亿万人民健康,是一个重大的民生问题。针对卫生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2009年以来我国下大力气实施以“五项改革”为重点的新一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与此同时,卫生部牵头推进了以卫生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卫生系统的反腐倡廉建设与新医改相互促进、协同构建。

  近日发布的《2012中国反腐倡廉建设报告》(反腐蓝皮书)中对于我国近年来卫生领域的反腐倡廉工作进行了集中而深入的论述,对于许多长期存在的问题也提出了具体的解决方案。据反腐蓝皮书作者透露,部分材料由中央纪委驻卫生部纪检组提供。

  医疗单位有其特殊性,独立性都很强,不管是外力还是内力都很难给予监督或有效制约。因此,在单位里“说了算”的人一旦搞起了“一言堂”,基本是搞一个成一个

  随着我国医疗体制改革初见成效,许多长期存在的问题也进一步暴露出来。

  反腐蓝皮书认为,医改毕竟是一个世界性难题,当前医改取得的成绩还是初步的、阶段性的,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正在集中暴露,医药卫生领域呈现出“卫生改革发展取得明显成效与诸多现实问题并存,加大纠治力度与违纪违规案件时有发生并存,群众期望值高与问题短期内难以根治并存”的态势。在医改取得阶段性成果并向纵深全面推进的时候,需要特别关注各种显性或隐性的医药卫生领域的腐败问题。

  记者注意到,在医疗卫生系统依然存在着权力上的真空地带。

  记者从山东省临沂市人民检察院了解到,该院自2010年年初以来,就立案查处医疗单位职务犯罪案件32件35人,占同期立案数的10%,其中涉案单位“一把手”就达10人。

  据办案检察官向记者介绍,医疗单位有其特殊性,无论业务、财务还是人事,其独立性都很强,不管是外力还是内力都很难给予监督或有效制约。因此,在单位里“说了算”的人一旦搞起了“一言堂”,基本是搞一个成一个。

  在临沂检察院所办理的案件中:纪维华,在“出事”前曾担任过临沂市莒南县人民医院院长一职。办案检察官发现,纪维华一手掌控单位财政、业务及人事等大权。妻子徐宝凤是院内三科(全院最大的科)主任。日常工作中,医院的全局工作基本由纪维华说了算,内三科则由徐宝凤说了算。

  据法院认定:1997年1月至2008年4月,徐宝凤在担任内三科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内三科效益工资、提成共计157.98万元;1995年秋天至2008年春节,纪维华、徐宝凤夫妇在分别担任医院院长、医院内三科主任期间,在本单位人员调动、职称评定、职务晋升、岗位调整、单位购买药品及医疗设备、单位工程建设等过程中,受贿229.15万元,其中包括,纪维华单独受贿122.5万元,纪维华、徐宝凤共同受贿106.65万元。

  承办此案的检察官认为,从纪维华与徐宝凤的犯罪数据可以看出,夫妇二人堪称将“一言堂”发挥到了极致。 

  对于医疗卫生系统存在的权力真空,有关部门对此高度重视。

  据反腐蓝皮书介绍,卫生部修订了《卫生部领导班子工作规则》《卫生部工作规则》,卫生部各司局、直属单位以及各级卫生部门普遍建立了“三重一大”(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事项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明确凡属“三重一大”事项须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健全会议制度,探索实行“一把手”末位发言等制度;领导班子会议讨论决定事项,做到有会议记录、形成会议纪要。各级卫生部门纪检监察组织通过参加党组(党委)会议和行政领导班子会议,监督领导班子执行议事规则和工作规则、科学民主决策情况。有的地方和单位实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基建工程、招投标、药品采购等工作,强化对“一把手”的监督制约。

  除了医疗单位外,卫生行政审批权力的制约同样重要。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的办案检察官在对2000年至2009年北京市查办的医药卫生领域职务犯罪案件进行集中梳理后发现,医药卫生领域的腐败发案环节包括了行政审批环节。

  对此,反腐蓝皮书认为,在卫生系统,利用卫生行政审批权、执法权等以权谋私、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现象仍时有发生。各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加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力度,精简或下放行政审批项目。卫生部在前期取消23项的基础上,2009年取消行政许可项目4项、下放5项,2011年又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13项。对保留的项目,制定了《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和《卫生行政许可过错责任追究办法》,从审批的环节、人员、流程上进一步明确责任、依据、程序和条件,强化内部管理,加强对行政许可行为的规范和制约。进一步完善了行政执法规则,坚持依法行政,建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的工作机制。

  收“红包”、吃“回扣”已经成为医药卫生行业的潜规则。这使一部分人产生法不责众、不收吃亏的心理,一些本来反感潜规则的医生也放弃原则,开大处方、用高价药

  在医疗卫生系统反腐倡廉工作的不断推进中,除了权力失控外,一些直接危害群众的现象和行为也逐步暴露出来。

  反腐蓝皮书认为,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形势依然严峻;少数单位医疗安全管理不到位,有些医务人员责任心不强,导致发生严重的医疗质量安全事故;收受红包、大处方、滥检查、乱收费等现象在一些地方和医院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加重患者负担,损害群众利益等。

  临沂市检察院所办理的临沂市肿瘤医院原院长马某案件中,马某从2004年至2010年,受贿人民币共计106.9万元、美元4000元。巨额贿金当中,除了少量由本单位职工郭某、赵某等人在单位人事变动、职称评定、职务晋升等方面主动向其“打点”的之外,绝大部分出自另两人之手——临沂及济南的两家医药公司的代理商白某、赵某。 

  白某和赵某每次到医院联系出售医疗设备及医用药品之前,必定雷打不动地先到马某这里送上他的那一份“提成”,这已经成为了“潜规则”。 

  在莒南县人民医院外二科原主任王某犯罪案件中:2003年1月至2010年5月,他的受贿数额是170余万元,受贿渠道基本是4个:临沂的一家药业公司、济南的两家药业公司和一家医疗器械公司。

  经查,王某并非医院领导,但“他同时是一位老资格医师,救死扶伤他能独当一面,同样能把病治好,用哪一种药、用哪一厂家的药及剂量多少,他的笔尖一划拉,比领导签字批条子都管用”。

  “在两位代理商看来,只有‘潜规则’到位了,‘提成’送足了,他们真正的业务才有可能谈下去。”办案检察官认为,从近两年的办案情况看,“潜规则”给医疗单位的不法人员犯罪提供了温床。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的办案检察官在对数年来北京市所查办的医疗卫生领域职务犯罪案件进行调研中则发现,收“红包”、吃“回扣”已经成为医药卫生行业的潜规则。这使一部分人产生法不责众、不收吃亏的心理。特别是看到那些利用潜规则迅速“脱贫致富”的医生们,一些本来反感潜规则的医生也放弃原则,开大处方、用高价药,加入潜规则运作当中,逐步丧失医生的职业道德。

  对此,反腐蓝皮书认为,医德医风教育是筑牢广大医务人员职业道德防线的基础工程,关系重大。受各种因素的影响,一个时期以来,我国医疗卫生机构较为普遍地存在重经济效益和医疗技术、轻医德医风的现象,部分医务人员医德差、收受红包回扣、过度检查治疗,不但严重影响卫生行业形象,而且导致医患关系紧张,成为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的突出社会矛盾之一。这些问题充分说明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已刻不容缓,迫在眉睫。

  根据反腐蓝皮书介绍,“在卫生领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中,将纪律法制教育作为重要内容,教育从业人员划清是非界限、增强法律意识、牢记行为规范”。此外,“以典型案件全系统通报制度为载体,发挥查办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是医疗卫生系统行风建设的重要举措”。

  对于当前医疗卫生系统存在的问题,反腐蓝皮书认为,医药卫生领域存在的腐败现象,在很大程度上是医药卫生管理体制机制存在漏洞造成的。反腐蓝皮书进一步分析认为,卫生系统腐败问题成因复杂,涉及多个部门。进一步加强卫生系统惩防体系建设,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密结合卫生事业发展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部门协调与合作,综合运用发展、改革、管理的办法,着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从源头上铲除腐败问题滋生蔓延的土壤。

  “许多医疗卫生单位‘挂到墙上’的制度非常健全,覆盖面非常广,也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可现实当中,很少被有效执行。制度一旦成了摆设,那职务犯罪就很难遏制。所以,关键在于将这些制度落实到位,切实执行不留死角并且一视同仁。”临沂市检察院的办案检察官说。

  记者了解到,反腐蓝皮书中“在深化医改中推进卫生领域反腐倡廉建设”专项报告的课题组组长由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党委书记王延中担任,其他专家包括中国社科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高波等人。

  对于未来医疗卫生系统的反腐倡廉工作,参与专项报告写作的专家们建议,结合“十二五”医改重点工作,深度推进卫生领域惩防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反腐倡廉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各项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将以惩防体系建设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和卫生改革发展紧密结合起来,综合运用发展、改革、管理的办法强化源头治理,逐步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

  西城检察院的调研人员也认为,应该坚持惩防并举。首先是强化对行贿行为的查处。推行廉洁准入制度,将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作为有关市场主体廉洁准入资格审查的必备条件。进一步完善检察机关建立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列入不良记录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在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中要坚决取消其所有产品的入围资格,从而惩戒行贿犯罪,防范和遏制贿赂犯罪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