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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江夏区长山、东风矿区治理工程(2015年度)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日期:2017年10月30日 15:48 人气:

招标编号:DHGC-2017-CG-018

1.招标条件

根据武汉市江夏区政府采购办夏财采计[2017]00325号文的要求,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武汉市江夏区矿产资源管理总站委托,对武汉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江夏区长山、东风矿区治理工程(2015年度)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总概况:武汉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江夏区长山、东风矿区治理工程(2015年度)项目是对长山矿区、东风矿区矿山地质环境进行治理。本次招标是对上述矿区的坡面整形、削方工程、工矿废弃地整治、排水工程、绿色格宾挡墙、主动柔性防护网与GSD活性土壤生态修复工程、挂网喷播(包含养护)、绿化工程、水体治理工程、游道、浆砌石脚墙等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进行招标。

2.1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江夏区长山矿区、东风矿区。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长山矿区治理区面积为1.11km2,东风矿区治理面积为0.22km2。

2.3本招标项目的投资额:总投资约6436.83万元,分九个标段进行招标;其中,长山矿区分七个标段招标,东风矿区分二个标段招标。

2.4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1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12月。具体以采购人约定时间为准 。

2.5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及建设地点:

(1)长山矿区分七个标段招标,所列标段分别为第一标段-——第七标段,它们分别为:

第一标段:工程地点:位于CHBP01、CHBP02边坡A-B段范围;投资预算约为:901.68万元;

第二标段:工程地点:位于CHBP02边坡B-E段范围;投资预算约为:582.14万元;

第三标段:工程地点:位于CHBP03边坡A-B段范围;投资预算约为:915.67万元;

第四标段:工程地点:位于CHBP03边坡B-E段范围;投资预算约为:712.01万元;

第五标段:工程地点:位于CHBP03边坡E-G段范围;投资预算约为:684.02万元;

第六标段:工程地点: 位于CHBP03边坡G-H段范围;投资预算约为:701.84万元;

第七标段:工程地点:位于CHBP03边坡H-I段范围;投资预算约为:698.73万元。

(2)东风矿区分二个标段招标,所列标段为第八标段-——第九标段,它们分别为:

第八标段:工程地点:位于东风矿区治理区的西侧,即东风矿区DFBP01边坡A-D段范围;投资预算约为:657.63万元;;

第九标段:工程地点:位于东风矿区治理区的中部至东侧,即东风矿区DFBP02、DFBP03边坡范围;投资预算约为:583.11万元。

2.6 其他:

  1.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 凡具备承担该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单位,只能对武汉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江夏区长山、东风矿区治理工程(2015年度)项目九个施工标段中任意一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报名时必须明确所投标段。如一个投标申请人对武汉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江夏区长山、东风矿区治理工程(2015年度)九个施工标段中二个及以上的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该投标申请人报名时将被拒绝)。

  1.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在中国工商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财务状况良好,企业信誉好,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3.3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国土资源部颁发的有效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4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5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或矿业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有效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所在单位应为该投标单位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014年 11月20日至2017年 11月19日以项目经理身份至少承担过1项已完工类似工程项目(类似工程是指矿山环境治理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明等相关证明文件,以竣工时间为准);提供所在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记录证明(2016年1月至今)和有效劳动合同。

3.6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班子人员配备齐全;拟投入本项目的五大员(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须具备有效的培训证或上岗证,另安全员还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上述人员均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所在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记录证明(2016年1月至今)和有效劳动合同。

3.7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近三年以来(2014年11月20日至2017年 11月19日)至少有1项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或地质灾害治理的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证书,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3.8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必须提供的2014、2015、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2014、2015、2016年度财务状况无亏损;拟用于申请项目的流动资金不应少于投标项目(标段)投资预算10%。

3.9本次资格预审信誉要求:

1.(1)未被责令停业的;(2)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3)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的;(4)2014年11月20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或其它原因被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2.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否则,其报名将被拒绝。(报名时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

3.10凡是参加本项目勘察、设计或监理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施工投标。

3.11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17年 10月30日至2017年11月03 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报名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号楚天都市花园C座22楼B室,由被委托人携带法人代表签发的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资格证明文件(详见资格预审公告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所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提交的资料复印件须制作封面,封面上注明项目(标段)名称、投标申请人名称、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姓名,联系人手机号码,打孔装订。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1月20日上午9时30分,地点: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一号洪山宾馆二楼黄鹤厅。

6.2规定时间内未在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报名的,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3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将失去投标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湖北(//www.ccgp-hubei.gov.cn/)发布。

8. 注意事项:

8.1投标申请人在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时,应携带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

8.2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并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8.3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确定的时间、地点、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8.4在武汉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2013年度江夏区)(二期)施工招标、监理招标的中标单位和武汉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2015年度蔡甸区)三红矿区治理工程施工招标的中标单位不得对本项目施工招标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8.5本项目已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如有疑异,请向武汉市江夏区矿产资源管理总站和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提出书面质疑。如质疑答复不满意,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武汉市江夏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提起书面投诉。

9.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武汉市江夏区矿产资源管理总站

地 址:武汉市江夏区纸坊街文华路楚天大厦15楼

联 系 人:胡先生 电 话:027-81810622

采购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号楚天都市花园C座22楼B室

联 系 人:杨昌盛

电 话:027-87313466

传 真:027-87319079

监督管理部门:武汉市江夏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027-81363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