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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度全省统计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来源:人事处 日期:2012年07月16日 11:49 人气:

各市及杨凌示范区统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省级各有关部门,中央驻陕各单位:
现将2012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2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报考条件及报名办法
(一)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2012年10月14日(星期日)
初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 9:00----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 2:00----4: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中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 9:00----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 2:00----4:30 统计工作实务
(注:初、中级资格考试采取闭卷笔答方式。)
高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 9:00----12:00 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
(注:高级资格考试采取开卷笔答方式。)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2年4月1日-8月15日
报名地点:
1、省直报名点:
(1)驻西安地区的省、中央驻陕各单位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参加省直考点组织的考试,直接到省统计局人事处报名。
(2)档案由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代理的非国有单位和社会流动的统计专业技术人员在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报名。
(3)军工企事业和民口配套单位在省国防科工委教育培训中心报名。
2、各市的报考人员在各市统计局或统计考试办公室报名;各县(市、区)的报考人员到县(市、区)统计局报名,由县(市、区)统计局集中报市统计局或统计考试办。
(三)报考范围及条件
全省所有类型单位中从事统计或其他经济管理工作的人员符合报考条件,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1、统计初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1)初中毕业,参加工作满10年;
(2)高中毕业及以上学历。
2、统计中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1)初中毕业参加工作满20年且从事统计或其他经济管理工作满15年并担任统计专业初级职务(包括助理统计师或统计员,下同)满4年;
(2)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统计或其他经济管理工作满15年并担任统计专业初级职务满4年;
(3)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统计或其他经济管理工作满6年;
(4)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统计或其他经济管理工作满4年;
(5)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统计或其他经济管理工作满2年;
(6)获硕士学位后从事统计或其他经济管理工作满1年;
(7)获博士学位从事统计或其他经济管理工作。
3、统计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1)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机科学,下同)博士学位后,担任统计师或相近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
(2)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硕士学位,担任取得统计师职务后,或者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统计师、会计师、审计师或者经济师(以下简称中级资格)后,从事统计或其他经济管理工作满3年;
(3)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本科学历或者学士学位,取得统计师或相近专业中级技术资格后,从事统计或其他经济管理工作满4年;
(4)获得非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上述学历、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后,其从事统计专业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5)对不具备国民教育本科学历申报高级统计师职称的,须任统计或相近中级专业技术职称5年以上(含5年),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取得国家认可的后取本科学历,从事统计或其他经济管理技术工作满15年;大专学校毕业后直接从事统计或其他经济管理技术工作20年以上(含20年),后取大专学历并累计从事统计或其他经济管理技术工作25年以上(含25年);中专学校毕业后直接从事统计或其他经济管理技术工作28年以上(含28年),后取中专学历并累计从事统计或其他经济管理技术工作30年以上(含30年),中专学历仅限县及县以下报考人员。
(四)报考要求
1、报考人员,经本单位资格审查后到当地统计局或统计考试办公室报名;
2、报名时本人需持单位介绍信、工作证、身份证、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4张及毕业证、职称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统计专业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五)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
1、考试大纲
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经研究决定,2012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资格考试大纲和高级统计师考评结合考试大纲继续使用2010年度的考试大纲。根据工作进展,全国统计考试办公室根据《高级统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制定了《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科目考试大纲,主要考察应试者运用统计方法和数据信息,分析、判断、处理统计业务和解决统计工作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各级考试大纲均已公布在国家统计局网站“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栏目,参加初、中、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可直接上网查询下载。专栏网址为://www.stats.gov.cn/tjzyjszgks/
2、考试用书
⑴初中级考试:2012年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共2本,《统计业务知识》(初中级)和《统计相关知识》(中级),参加初级统计职称考试的考生,只使用《统计业务知识》1本,参加中级统计职称考试的考生使用《统计业务知识》及《统计相关知识》2本,为了帮助考生更有效地做好考前复习,国家统计局教育中心提供《学习指导与习题》,同时附光盘一张,内容为近2年试卷的分析讲解以及2011年的考试试卷及参考答案,作为考试用书的配套教材复习资料。2012年的《学习指导与习题》,是根据新的考试大纲对各知识层次的不同要求,针对考生在复习中的重点和难点进行指导,以便帮助考生更好地理解教材中有关内容,同时根据新的考试大纲对各知识点的要求,编写了习题、练习题的形式与考试的题型一致,通过练习,巩固学习成果,加深对知识要点的理解,提高考生的应试能力与应试技巧。
⑵高级考试:《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科目考试只提供考试大纲,不提供考试用书和书目。
⑶教材发行渠道:省直考点的考生可在报名点直接购买初中级考试和学习指导用书。各市考点的考生通过当地统计局或统计考试办向省统计考试办集中预订。各市在集中征订时要将征订的考试级别、教材名称、教材数量搞准确,按照需要多少,征订多少的原则。不够时及时与省统计考试办联系,所订的考试用书不予退回。
(六)收费标准
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文件(陕价费调发[1999]24号)规定标准执行。
初中级考试收费标准为:50元/人科;
高级考试收费标准为:50元/人(试点期标准)。
考试用书和培训教材收费
《统计业务知识》(初中级)54元
《统计相关知识》(中级)42元
《统计业务知识》(初中级)学习指导与习题40元
《统计相关知识》(中级)学习指导与习题28元
(七)联系方法
地址:西安.新城.省政府大楼13层省统计局人事处
邮编:710006
联系电话:029-87294444
联系人:赵建平


陕西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