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级政工办职称评审办公室:
为了切实做好2015年度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报送材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陕西省2015年度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称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拟定于2016年5月份进行。申报材料请于4月30日前报省政工职称办(省委宣传部宣教处),过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材料主要内容
(一)所在单位推荐考核材料一式15份,须加盖中级评审委员会公章;
(二)《申报表》一式4份、《考核表》一份、《评审简表》一式25份;
(三)个人业务工作总结;
(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五)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六)任现职以来的业务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
(七)任现职以来的研究成果3—5篇,在报刊发表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文章2篇以上(必须独著),代表作品复印15份,并附发表作品原件。
(八)从2016年开始,所有申报人不需要参加英语考试;
(九)从2016年开始,所有申报者都要把个人代表作品电子版(word文档形式)、评审简表电子版(word文档形式)、二寸照片电子版通过邮箱(sxszgzcb@163.com)报省政工职称办。
三、申报要求
(一)各单位在申报前,须在本单位将申报人员相关信息予以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报送材料时,须填写《公示情况登记表》;
(二)各单位报送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推荐单位要对申报人员的工作岗位、任职年限等相关信息进行严格审核认定,未经核实的材料,不得上报;
(三)上报的材料3—6项(复印件)依次装订成册,统一为A4纸,《申报表》、《考核表》须使用A4纸打印的表格;
(四)各中级评审委员会报送材料时须将申报高级政工师汇总表报电子版。
四、专业答辩及常识测试
申报高级政工师任职资格的人员须参加由省政工职称办组织的专业知识答辩及基础知识常识测试。
五、转评及转升
(一)转评政工师,获得其他系列中级职称,在政工岗位1年以上,可申报政工师职称;转评高级政工师,获得其他高级职称,在政工岗位2年以上,可申报高级政工师。
(二)转升高级政工师:大专学历,在政工岗位满20年,获得其他中级职称8年以上;本科及以上学历,在政工岗位满10年,并获得其他中级职称7年以上。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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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联系电话:85582652 邮箱:sxszgzcb@163.com
陕西省思想政治工作
专业职称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月6日